根据《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18年南京市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和心理咨询员名单的通知》(宁教办宣德〔2019〕4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区名单予以公布。(具体名单见附件)。
希望以上同志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,不断提高业务技能,积极投身于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,努力探索新时代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的新途径、新方法,为高淳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再上新台阶作出贡献。
2019年2月2日
关键词:
上一篇:关于公布2018年南京市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验收结果的通知(高淳)
下一篇:没有了
南京市高淳区教师发展中心 2014-2017年
网站备案号:苏ICP备09015202号